来源 :界面新闻2022-12-28
东方电气12月28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集团”)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分别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汽轮机”)增资4.2亿元、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锅炉”)增资1.5亿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研究院”)增资0.4亿元,合计增资6.1亿元,公司不参与增资。此次交易不涉及东方汽轮机、东方锅炉和东方研究院控制权的变更。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国拨资金转增子企业资本金是确保落实国有资本权益的具体举措。本次国拨资金来源于央企攻坚工程任务、技术攻关任务、振兴国有机械装备制造任务等专项资金。款项主要用于重型燃气轮机、660MW高效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高效1000MW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等先进设备研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