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2-04-07
东方电气(600875)您好。公司2019年报预计负债中亏损合同约33.22亿元,延期交货罚款3.27亿元;2020年报中亏损合同约30.92亿元,延期交货罚款3.11亿元;2021年报中亏损合同约30.55亿元,延期交货罚款4.52亿元。请问亏损合同和延期交货这是行业里面的常态吗?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贵公司合同的签订与执行作为上市公司应该非常规范的,能否解惑?谢谢
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采用一贯会计政策,根据预计总收入和总成本的测算表及相关依据等,按照预计的合同总成本超过预计总收入的部分确认预计合同损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