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600872.SH)股东内斗持续发酵。7月12日继中炬高新的“宝能系”股东中山润田实名举报火炬集团等股东违法行为后,被举报方之一的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联合”)曾于当晚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严正声明,并于次日发布视频,爆出中山润田当地办公点已“人去楼空”。
7月14日,中山润田继续发声,通过宝能集团官网发布《关于对工业联合及火炬集团声明的严厉驳斥和反问》,“八连问”火炬集团包括虚假土地交易、虚假诉讼等事实真相,并对火炬集团更换董事、20年后突然起诉等行为表示质疑。
截至7月14日收盘,中炬高新报收33.81元/股,总市值265.54亿元,跌3.57%。而自7月12日至今,中炬高新股价已“三连跌”。
7月14日,中炬高新发布业绩预告,公司初步测算,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2亿元至-14.92亿元,同比下降544.73%至576.68%。而导致预亏的原因,正是与工业联合之间的土地合同纠纷。
火炬集团当夜紧急发声
爆料中山润田当地办公点已人去楼空?
7月12日,工业联合通过官方公号“中山火炬工业集团”发布《关于中山润田发布不实信息的严正声明》。
工业联合表示,中山润田罔顾事实和法律,在其公司官网发布所谓举报工业联合等相关主体涉嫌虚假诉讼、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肆意抹黑,捏造、歪曲事实,目的为干扰中炬高新董事会改组。
工业联合表示,不存在虚假诉讼事实。其指出,三案案涉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合同,中炬高新在一审多次开庭及提交书面文件中,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均予以认可,三案案涉合同均已支付土地转让款,中炬高新对此也予以认可。“中山润田有意回避案件事实,捏造虚假事实,有意诬告陷害。”
另外,工业联合表示,不存在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自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期间,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方主要通过司法拍卖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票,该等股票主要为进入司法执行程序的中山润田所持股票,交易的时间和数量主要是依据司法执行的要求确定,与诉讼案件进展并无联系。
其认为,中山润田所谓利用诉讼案件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缺乏事实基础,涉嫌诬告、而已损害他人声誉。
而在7月13日工业联合视频号“火炬工业集团”发布的内容里,工业联合爆出“中山润田公司在中山的办公区已人去楼空”,“相关诉讼文书贴满墙壁”等信息。
7月14日,南都·湾财社记者多次致电中山润田公开电话,但均未获接听。
“宝能系”八连问,质疑火炬集团等行为动机
面对工业联合的声明,中山润田再抛出“八连问”。
其中,针对证监会《证监罚字[2003]33号》文件内容,中山润田反问火炬集团,中炬高新被索赔的三宗诉讼案件所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否被认定在交易时虚构了销售收入和虚假交易,以及中炬高新及其相关主管人员是否因此被行政处罚68万元。
中山润田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早已将工业联合索赔累计金钱给付义务达25.64亿元、土地给付义务约16.73万平方米,合计总价值约50亿元的三宗诉讼案件所涉合同认定为“该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是中炬高新为了达到配股资格,而进行的一桩不真实的交易行为”,故反问:审计署的认定是否属实,火炬集团等“为何不敢将当年相关人员在审计署所作的承认虚假交易的笔录全部公开”。
而除了对有一定证据佐证的事实反问,中山润田还进一步质疑火炬集团、工业联合等虚假诉讼的动机。中山润田提出,三份早已被认定为虚假和不真实交易的合同为何在20年后摇身一变,又成了工业联合及火炬集团声明中所称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合同。
其还质疑,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当下急于清洗并换掉中炬高新的全部董事为自己指定的人意欲何为,是否要“再次重施2001年的虚假交易时恣意妄为的左右手”等。中山润田提出,当年的虚假交易被审计署查处、被证监会处罚后,本已案结事了,在过去20年中从未披露,为何却在20多年后突然起诉,目的何在。
中山润田认为,工业联合、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伤害的不只是中山润田的利益,更是上市公司和6.7万名股东投资者的整体利益。“举报和报案是作为股东的中山润田的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7月12日事件发生当日,中炬高新曾收到上交所发出的监管工作函,要求中山润田通过媒体向市场发布有关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时,应当审慎客观,避免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误导;并遵守信息披露原则要求,不得滥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渠道,发布不符合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的公告。
土地合同纠纷案被判还款与赔偿
致公司业绩预亏超13亿元
7月14日下午,中炬高新发布2023年上半年业绩预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2亿元至-14.9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7.05亿元至18.05亿元,同比下降544.73%至576.68%。
中炬高新表示,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是,在与工业联合的土地合同纠纷案中,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返还原告(工业联合)购地款约996万元,赔偿原告损失约19.19亿元,并支付案件受理及诉讼保全申请等相关费用974.69万元。中炬高新拟因此计提预计负债共计19.39亿元,扣除参考(2020)粤20民初109号、(2020)粤20民初110号案件判决结果已计提的本案预计负债1.92亿元,预计将减少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7亿元。
中炬高新表示,剔除上述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影响,公司2023年半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