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壹财信2023-02-02
股权争夺战落幕之后不久,近日,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炬高新”)再因一桩22年前的土地纠纷案重新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1月30日,中炬高新发布《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月28日收到关于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联合”)土地合同纠纷案件【(2020)粤20民初109号】、【(2020)粤20民初110号】的一审判决书,判令公司赔偿名下的工业用地共计16.73万平方米、返还原告购地款0.33亿元、赔偿原告损失6.02亿元,并支付相关土地物业过户税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消息一出,立马在东财股吧等投资者社区炸开了锅。有投资者留言称,“中山火炬不是大股东吗,自己搞自己,故意的?”、“赔偿10亿,今年业绩负几个亿,10个跌停都不为过”、“中炬肯定输的,这个我早就说过了。地方保护不可能赢的。”等等。上交所也对这一诉讼公告表达关注,对中炬高新下发了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一审败诉但仍存争议
据悉,中炬高新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调味食品、园区运营及城市开发等,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保持着较为稳定的业绩增长,是价值投资者追捧的大白马股。而本案的原告方工业联合与新任大股东中山火炬集团同属中山火炬开发区管委会控制,第一大股东的兄弟公司起诉自家上市公司要求进行赔偿,这在资本市场也确实算得新鲜事。
公告显示,此次诉讼主要涉及三块(26738号案“洋关”797.05315亩、109号案“三益围”1043.8251亩、110号案“东利围”1129.6675亩)合计2970.54575亩土地。此次一审判决主要是对“三益围”1043.8251亩、“东利围”1129.6675亩的土地所有权和转让款以及产生的损失进行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工业联合认为其已支付部分土地转让款合计65,654,038元,但中炬高新未支付合同项下任何土地,要求中炬高新履行交付土地义务。而中炬高新主张公司已全部交付土地并履行完办证义务、与工业联合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工业联合主张的土地无明确范围、位置,不能要求中炬高新以公司名下其他工业用地替代履行,并提交了已履行办证的土地清单明细及其他相关证明说明。
实际上,三起案件所涉土地均为历史问题,且土地转让事项发生年代久远,工业联合发起时隔近20年的诉讼,有点耐人寻味。根据公告,案件在两年多期间,经历多次证据交换,期间工业联合曾提出财产保全,查封中炬高新房地产板块子公司中汇合创合计26.53%的股权,并列中汇合创为共同被告。冻结房地产公司股权的时点,刚好在中炬公告剥离房地产业务之际,市场猜测实为阻止中炬高新剥离房地产业务。
面对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记者通过询问相关专业法律人士了解到,尽管中炬高新一审败诉,但在判决中也存在不少争议点。例如,工业联合无法提供合同项下标的的坐落、边界四至、土地编号等,诉讼标的不明确,但一审法院并未查明,也未能论证法院要求中炬高新履行交付义务的名下土地与案涉合同项下约定的土地有何关联。此外,就土地溢价损失,也没有明确位置、权属的土地进行评估,法院据此认定损失金额,明显不当。
上市公司或受重创由盈转亏
2月1日,受土地纠纷案影响,中炬高新在一审判决尘埃落地之后又发布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中炬高新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4亿元至-6.14亿元,同比将减少10.56亿元至13.56亿元,同比下降达142.32%至182.75%。
翻阅中炬高新历年财务数据情况可知,这将会是公司自上市挂牌以来首次出现业绩亏损。亏损的原因主要在于对未决诉讼进行计提预计负债,而剔除该项因素影响,中炬高新2022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6亿元,利润依旧很可观。
行业人士分析称,由重大诉讼等负面因素而导致上市公司计提亏损出现业绩下滑的情况,将使得中炬高新市场形象大为受损,也间接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排除中小股东为维护自身权益而对当时实控人和管理层发出集体诉讼的可能性。
有散户投资者认为,中山火炬集团在夺回第一大股东的过程中,存在借助诉讼案刻意打压股价的嫌疑,从而达到进行低位增持的目的。诉讼进展公告中,中炬高新表示,将依法进行上诉,显然案件未来仍存在不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