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2-07-19
7月19日,中炬高新(600872.SH)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炬高新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于2021年6月23日通过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于2021年6月22日增持公司股份67万股,并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含本次已增持股份),但截至2022年6月22日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中山润田合计增持公司股份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中山润田未按公开承诺完成中炬高新股份增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八条,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向中山润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