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1-10-11
京城股份(600860)尊敬的董秘,您好!关注到贵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公告。因上次,6月份证监会不予核准,而此次方案,应属于新的方案,怎么能沿用上次股份发行价格3.42元每股?理应按新方案确定时间股价的20日均线的80%,从新确定股份发行价格。采用上次方案价严重损害了现有股东的利益,且上次方案已被证监会否定,没有理由仍采用上次方案的价格。
您好!本次交易方案要素较前次交易方案调整了现金对价支付方式,并相应修改了业绩承诺条款,未变更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因此,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公司已于2021年9月3日召开董事会第十届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已就本次方案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