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6-06
6月6日,上交所下发对*ST中天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ST中天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经查明,公司2019年至2021年度多期定期报告存在会计差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就上述违规事实和公司其他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时任董事焦祺森、郜治宙、林大湑、敖宇、张涛,时任独立董事程仕军、卢申林、秦丽萍、陈亦昕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并签字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及其做出的承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ST中天时任董事焦祺森、郜治宙、林大湑、敖宇、张涛,时任独立董事程仕军、卢申林、秦丽萍、陈亦昕予以监管警示。
此外,经查明,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多期定期报告存在会计差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未按时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ST中天和时任董事长施清荣、时任总裁黄杰、时任财务总监孟志宏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时任董事长施清荣、时任总裁黄杰、时任财务总监孟志宏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董事长雷鹏国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