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3-10-30
春兰股份(600854)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三大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他们是如何参与公司管理的?他们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过合理化建议没有?
投资者你好,公司第二、三大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正常行使各项权利。他们提名的董事参与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发表会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