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网2024-10-18
近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关于支持股权投资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提出三方面15条支持政策。
《若干政策》提出,通过吸引机构集聚,给予投资奖励,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加大专业人才激励,集聚区建设奖励,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等举措打造高品质股权投资集聚区。
其中包括,对符合条件并完成登记备案的股权投资机构,按其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深入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创新,鼓励成功落地的QFLP试点企业投向符合国家导向的前沿产业、重点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开展跨境双向流动。对成功落地的试点机构根据其获批额度,给予不超过4000万元的规模奖励。
构建高能级集聚生态体系,《若干政策》提出,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激活天使投资活力,支持企业风险投资发展等。其中提出,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力度,依托政府引导基金形成综合性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总规模200亿元的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对于高科技产业的培育作用,科技创新基金在单个子基金中的累计出资比例可放宽至该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40%。
打造高品质配套服务环境,《若干政策》提出,便利化股权投资机构准入,建立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快速通道机制,推动S基金发展,打造股权投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大人才服务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