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网2021-11-17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在今年10月29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高票否决了《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后,万里股份似乎已“走投无路”,只能“背水一战”。公司11月17日董事会决定,将公司主要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间放在了12月3日。
2018年7月19日,万里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刘悉承与家天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其中约定南方同正应于股份转让完成后三年内促成公司将原有铅酸蓄电池业务资产转让给南方同正或其指定的其他主体,该约定的届满期限为2021年8月9日。
出于保证公司稳健发展、持续经营,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考虑,同时考虑到南方同正未能按约履行资产置出义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因素,经慎重考虑,2021年8月9日,家天下与南方同正、刘悉承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将上述资产置出的期限由“股份转让完成后三年届满”变更为“股份转让完成后三年又六个月届满”,即南方同正拟将资产置出的承诺期限延期至2022年2月9日。
不过,在10月29日的股东会上,上述议案赞成票仅有2.0141%,而反对票则高达88.7465%,还有9.2394%的弃权票,未能获得通过。同时上会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则悉数获得通过。
今年9月23日,万里股份在回复上交所问询函时称,南方同正与家天下正进行沟通,筹划在条件成熟时自家天下处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同时,南方同正也在积极对接铅酸电池业务资产的潜在承接方,积极推动资产置出事项。
12月3日能否峰会路转?如果再次被否,万里股份又该何去何从?(王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