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6-06-05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北京,2026年6月6日—— 内蒙古金煤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44,900921;证券简称:金煤科技,金煤B股)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核心条款进行调整。此次调整主要涉及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确定方式,而募集资金总额保持不变。
公告显示,金煤科技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定增方案的相关议案。根据补充协议,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由原方案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则相应修改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关键条款变化如下:
| 调整事项 | 原协议约定 | 补充协议(二)约定 |
| 定价基准日 |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 发行期首日 |
| 发行价格 |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 | 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底价将相应调整) |
| 发行数量 | 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 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264,295,871股(最终以证监会注册数量上限为准) |
金煤科技表示,本次调整是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要求,旨在优化发行方案的灵活性与合规性。尽管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计算方式发生变化,但本次定增的募集资金总额未作调整,仍将按原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此外,补充协议明确,原协议与本补充协议内容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未约定的内容仍适用原协议。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作为本次定增的唯一认购对象,内蒙古金睿泓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方案履行认购义务。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有助于更好地反映发行时的市场价格,可能提升定增方案的市场接受度,但具体发行价格仍需视届时市场情况而定。
金煤科技董事会强调,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