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监管对于上市公司的分红进一步加强了制度约束。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则进行修改,政策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一系列规则,同时,交易所也将同步修订规范运作指引。
这一修订旨在对不分红或分红少的公司加强制度约束督促分红。其中包括,对于主板上市公司分红未达到一定比例的,要求披露解释原因;对长期大额财务性投资但分红比例偏低公司,强化披露要求,督促加大分红力度;进一步便利中期分红程序等。
同时,联系到证监会在8月27日发布的《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来看,证监会在《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精神得到了更为切实的制度落实。
上市公司进行分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负债情况以及相关公司治理政策等方面。监管未来对公司分红加强制度约束与监管,能够给投资者带来相对稳定的投资预期,增长投资者信心,从长期来看,能够增长上市公司质量,吸引中长期资金进入市场,提升整体市场活力。
本文选取在主板及科创板上市的黑色家电/白色家电/小家电行业共计34家公司,分析其上市以来的分红、募资与回购情况。
白电三巨头回购股数/金额远超同行康佳、四川长虹、飞科等14家公司上市以来从未回购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与现金分红的作用有一定共通之处,能够实现投资回报,稳定公司股价,提升投资者信心。
在上述34家家电上市公司中,有20家公司在上市以来进行了回购。其中,回购股数与回购金额远远超越同行的是白电三巨头美的集团、格力电器、海尔智家。其中,美的集团在上市以来回购金额高达279亿元,其次为格力电器269.99亿元,海尔智家48.22亿元。
但与此同时,也有14家公司在上市至今从未进行过回购,分别为长虹美菱、奥马电器(维权)、惠而浦(维权)、深康佳A、四川九洲、ST同洲(维权)、高斯贝尔、四川长虹、利仁科技、彩虹集团、比依股份、富佳股份、飞科电器、德昌股份。
其中,不乏已经上市多年的公司。最早的康佳在1992年上市,距今已超过30年,长虹美菱在1993年登陆主板,也有上市近20年的惠而浦、ST同洲等等。
不仅不回购,上述公司的分红情况也较为一般。14家公司中,大部分公司的上市以来分红率在40%以下。上市以来累计实现净亏损的5家公司中,未进行回购的包括3家,奥马电器、ST同洲、高斯贝尔,利仁科技则是从未进行过回购与分红。
从募资分红比来看,除飞科电器之外,其他从未回购股份的公司的募资分红比也相对较低。
一共8家募资分红比低于2%的公司中,有6家也从未进行过回购,分别为奥马电器、深康佳A、ST同洲、高斯贝尔、四川长虹、利仁科技。
过半公司募资分红比低于10%飞科、九阳、苏泊尔募资分红比畸高背后是股权高度集中
对比上市公司的募资、分红以及比率,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上市公司是倾向于向市场索取,还是为股东带来价值,进一步改善市场生态。
本文中募资分红比=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上市以来募资总额(直接+间接)。34家公司中,有3家公司的募资分红比远超其他公司,分别是飞科电器、九阳股份、苏泊尔,其募资分红比分别为554.12%、524.30%、227.24%。主要原因是因为上述3家公司一直以来均为高分红,上市以来分红率也在所有公司中排名居前,分别为76.56%、81.26%、65.93%。需要注意的是,飞科电器、九阳股份、苏泊尔的股权均较为集中,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80.99%、50.13%、82.64%,即现金分红的绝大部分都进入大股东的口袋。
而其余公司的募资分红比均在30%以下,即公司上市以来通过直接与间接融资募集的资金要远超过公司的累计现金分红。共有13家公司募资分红比在10%-30%之间,另有18家公司的募资分红比小于10%甚至为0。
兆驰股份、深康佳A、奥马电器、九联科技的募资分红比低于2%,高斯贝尔、四川长虹、ST德豪(维权)、ST同洲、利仁科技的募资分红比低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