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今日头条2023-12-26
因信息披露违规,广电网络(600831.SH)收警示函后再被立案。
12月25日晚间,广电网络披露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长江商报奔腾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不久,广电网络就因信息披露以及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问题收监管罚单。
今年10月末,广电网络就曾公告,因公司在信息披露以及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问题,公司董事长王立强、总经理韩普和财务总监胡晓莱应对上述违规问题承担主要责任,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董事长王立强、总经理韩普、财务总监胡晓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陕西证监局在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广电网络2022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具体包括2022年雪亮工程相关项目和资产抵账类项目的债务重组收益确认依据不足、未按规定将陕西广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华投资)纳入合并报表、出资广华投资间接购买自身应收账款及不良债权资产的会计核算不准确、部分资产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2022年年报中受限资产披露不准确等方面问题。
除了年报之外,广电网络在部分临时公告中也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2022年12月2日广电网络对外发布的《对外投资公告》《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关于子公司公开转让部分债权的公告》中披露的内容与出资广华投资的真实目的不符,相关资金经四道流转后回到公司,形成资金闭环,相关交易构成自循环,不具备商业实质。
陕西证监局还认为,上述事项表明广电网络内控存在重大缺陷,但公司未在《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如实披露。
此外,在公司治理方面,陕西证监局指出,广电网络董事会秘书没有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而是接受财务总监的管理,未实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了相关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前,今年6月,上交所就曾对广电网络2022年年度报告发出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对广华投资设立的具体情况、广电网络计划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大额非经常性损益、坏账计提等多个方面问题进行详细问询。
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广电网络实现营业收入17.72亿元,同比减少16.81%;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分别为-5276.8万元、-6716.62万元,同比下滑222.46%、356.14%。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广电网络抛出管理层增持计划。公司管理层11名成员计划自2023年12月21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总额不少于60万元公司A股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