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网2021-10-28
近日,香溢融通证券虚假陈述案迎来了重大进展,浙江高院下发二审判决,驳回了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终审胜诉。
该案还要追溯到2020年6月5日,香溢融通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香溢融通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1.03亿元,占2015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48.76%;虚增净利润7758.03万元,占2015年更正前净利润的49.96%;2016年虚减利润总额4097.60万元,占2016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26.54%,虚减净利润2927.80万元,占2016年更正前净利润的24.97%。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刘鹏律师表示,于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月11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月12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发送邮件到suopeibao@163.com参与诉讼索赔咨询及登记。
日前,香溢融通发布2021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94亿元,同比上升46.73%;归母净利润3700.92万元,同比上升867.78%;扣非净利润2632.22万元,同比上升1932.81%;其中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610.26万元,同比上升35.1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027.03万元,同比上升7.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935.13万元,同比上升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