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4-10-15
东方集团(600811.SH)公布,公司已于2024年7月15日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截至目前,公司获悉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到期未偿还银行贷款本金余额11.47亿元,新增被债权人要求提前偿还贷款本金余额8.66亿元,前述金额合计20.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06%。公司为子公司相关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已逾期。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因上述债务逾期或被要求提前承担担保责任而导致现金流出的情形。公司已于2024年7月15日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遴选重整投资人、债权申报、审计及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根据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规定,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原则上不能个别清偿。公司将结合预重整沟通协调机制,通过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化解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