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12-08
12月8日,锦州港股东东方集团收上交所监管警示。
经查,东方集团持股比例累计减少9.63%,其中被动稀释比例8.94%,主动减持比例0.69%,目前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4.7%。但其未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直至9月24日才披露。
东方集团作为公司股东,未按规定及时停止买卖,也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而是继续主动减持公司股份,逾期约4个月才履行相关权益变动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