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2-03-03
中新经纬3月3日电东方集团公告称,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0302-2号),因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天商”)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国开东方”)、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1.03亿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冻结,3.90亿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标记,上述股权合计4.93亿股,占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