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小韭分享2022-08-15
投资人诉济南高新案迎来新进展。2022年8月2日、9日,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团队代理的投资人诉济南高新案件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中已有部分案件拿到判决书,济南高新目前未上诉。如果判决生效,济南高新需按判决赔付股民投资损失。
济南高新(600807)发布《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2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6 亿元到-2.3 亿元。公司预计 2022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0.3 亿元到-0.2 亿元。
济南高新(原:天业股份)称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其中出现变动的原因之一,受前期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影响,公司面临股民诉讼赔偿,初步预计 2022 上半年需计提预计赔偿损失约 0.1-0.2 亿元;
上半年,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判决公司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合计约7861万元。股民诉讼仍在进行,济南高新仍在面临投资人索赔,但索赔时效已经不足三个月。小程序“俞强律师”登记报名或者自行起诉,天业股份600807的投资人符合以下条件的,有望获赔:在2015年4月2日到2018年5月3日之间买入天业股份(600807)股票,并且在2018年5月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目前该案仍在索赔时效中,还未参与的投资者可登记索赔。
据济南高新公告,本次业绩预告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股民诉讼预计赔偿损失等因素为公司遵循会计准则进行的初步测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