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胜团队2022-05-27
2022年5月27日,济南高新(600807)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本次股权质押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新城建持有的部分股份质押给其一致行动人济高控股。值得注意的是,济南高新(600807)虚假陈述案正在进行中。
济南高新(600807)股民索赔案目前已有终审判决,不久前,244名投资者获得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济南高新赔偿投资者损失,部分案件将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济南高新(600807)于2019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遭到处罚后,便有投资者提起索赔,要求公司赔偿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值得一提的是,济南高新(600807)虚假陈述案的诉讼时效即将在2022年10月24日截止,仅剩5个月时间,还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可积极提起索赔。
根据济南高新(600807)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2日期间买入济南高新(天业股份)股票,并且在2018年5月3日及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获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