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2-07-08
ST鹏博士(600804)根据审计,贵司有预付款项71,827.01万元支付给北京厚泽等5家单位,相关交易均未有效实施,服务也一直未提供。按照常理,不管股东是谁,既然未提供服务,那就不应该收费,请明确,这超过7亿的资金目前都在哪些公司的账户?是否能够收回?请务必认真做答,谢谢。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合作方签订业务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合作方预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相关款项已经全部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