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科技边角料Pro2021-11-14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山东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将鹏博士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学平限制消费,案号:(2021)鲁0811执5983号。
该案疑似为鹏博士与济宁安捷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