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2-01
新奥股份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6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期限自2023年12月8日起12个月内。然而,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