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下连续十六个年度归母扣非净利润为负值的宜宾纸业(600793),于3日晚间披露了定增预案,称拟向特定对象即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宜宾五粮液(000858)集团有限公司、近两年的供应商之一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948.35 万元(约5.09亿元)。对于这笔募集资金,宜宾纸业在预案中表示,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据公开数据,经笔者统计,最近十七个年度报告即2005年至2021年的年平均资产负债高达92.05%。
持续十多年高负债、归母扣非亏损持续十六年
11月3日晚间,宜宾纸业披露《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称近年来宜宾纸业充分依托宜宾本地丰富的竹资源优势,大力实施“竹浆纸及深加工一体化”发展战略,形成了以竹林基地建设、竹片加工、制浆造纸、终端制造、产品营销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经营发展模式。自公司产品线向全竹浆食品纸和生活纸转型以来,凭借着差异化的产品定位和低碳环保、抗菌抑菌等特色,在我国西部地区具有较高的市占率,也正加速成为竹浆造纸领域内极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领先企业。同时,公司也深刻认识到,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转型与扩张,提升市场份额,改善经营状况并提高盈利水平,公司意图寻求在销售渠道、客户资源和产品研发设计等方面具备优势资源的企业进行战略合作。
如前述,本次定向增发的对象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简称建发纸业)。其中,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为宜宾纸业控股股东;而建发纸业为宜宾纸业供应商。资料显示,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宜宾纸业向建发纸业及其关联方采购化机浆、阔叶浆等纸浆产品,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25,706.70 万元、23,233.99 万元和 6,582.20 万元。
对于增发对象之一即建发纸业,预案提及,建发纸业在浆纸贸易领域拥有绝对的领先优势,并在供应链运营、渠道销售网络以及产品研发设计等方面具有重要战略性资源,能在资金、渠道、运营和研发等多方面给宜宾纸业带来强大支持,大幅促进及加快宜宾纸业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除此之外,本次募资所得的资金,对于宜宾纸业而言,偿还债款、降低财务风险显得尤为迫切。笔者梳理宜宾纸业的年报数据,发现,宜宾纸业最新十七年即2005年度至2021年度,其年平均资产负债率高达92.05%;此外,宜宾纸业连续十六年的归母扣非净利润均为亏损,即2005年至2020年度,宜宾纸业的归母扣非净利润分别为-0.05亿元、-0.70亿元、-0.81亿元、-0.16亿元、-0.65亿元、-0.11亿元、-0.47亿元、-0.11亿元、-0.06亿元、-0.13亿元、-0.23亿元、-1.05亿元、-1.12亿元、-0.41亿元、-0.90亿元、-1.51亿元。
宜宾纸业在上述预案中表示,近年来,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同时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主要通过借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筹措资金,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长期处于高位。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未来的债务融资空间,且较大的借款金额也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进而给公司稳健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可有效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负债水平,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为后续进一步扩大产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曾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归母净亏损曾达亿元
如前述所示,宜宾纸业连续长达十六年归母扣非净利润为负值,并且最近十七个年报的年平均资产负债率超90%。笔者注意到,在此期间,宜宾纸业曾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08年1月31日,宜宾纸业披露《股票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显示,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宜宾纸业股份哟选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财务审计,2006年度公司净利润为-64,194,323.15元,2007年度公司净利润为-88,555,829.19元,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本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为2008年2月1日。
而成功“摘星”,是一年多后。即宜宾纸业于2009年8月18日披露的《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本公司于2009 年3月13日披露了2008 年年度报告,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08年每股收益为0.046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1540元,所有者权益为63,622,530.72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有关情形已消除。
2009年3月16日,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并于2009年8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关于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现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决定对本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处理,仍需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宜纸”变更为“ST宜纸”,证券代码仍为“600793”。
而上述“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宜宾纸业的简称即变更为“ST宜纸”,一直持续至2016 年 11 月 20 日。
据宜宾纸业2016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16 年 7 月 6 日,公司新区收到环保批文,公司正式投产,正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已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3.1 条的规定。
公告提及,2009 年至 2011 年,公司股票一直被实施其他特别处理。2011 年 8 月至 2016 年 7 月 6 日,因公司一直停产实施整体搬迁,期间没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第二项“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不能恢复正常”的规定,因此不能撤销公司股票交易的其它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0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停牌 1 天,11 月 21 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宜纸”变更为“宜宾纸业”,股票代码(600793)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曾因厂区整体搬迁信披不及时、被予以监管关注
针对定增事项,宜宾纸业4日披露了《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称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情况包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646 号),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情形。
不过,笔者发现,上交所曾在2016年发布了《关于对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会秘书王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16〕0016号,显示,宜宾纸业因信披不及时、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根据该决定,经查明,2011年,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启动厂区整体搬迁工作。2011年7月,公司公告称,新厂区项目投资15亿元,2012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2012年8月,公司披露公告,“预计项目完成时间将推迟到2013年底”。
经进一步核实,前述项目建设期限届满后,公司仍未完成项目建设。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进展公告,说明项目延期情况。公司迟至2014年7月才披露进展公告称,对新区项目进行调整,同时将项目投资调整为23.68亿元左右。此后,关于新厂区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仅在定期报告和投资者问答公告中予以披露,且未明确预计项目完成时间。
另外,2013年9月26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召开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老厂区资产处置的议案》,拟处置资产包括固定资产37,165万元、存货946万元及停建的在建工程4万元。但截止目前,前述老厂区资产因不具备处置条件并未实施处置。对于相关进展情况,公司也未及时予以披露。根据我部问询函要求,2015年11月20日,公司对前述新厂区建设与老厂区资产处置的最新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上交所表示,公司厂区整体搬迁事项,直接关系主营业务的恢复与经营业绩的改善,对公司影响重大。公司未及时披露厂区整体搬迁事项持续进展情况的行为,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7.5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和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强予以监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