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1-07
京能置业公告,其控股子公司大连京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之间的诉讼已有一审判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要求旅顺口区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原告大连京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金 497,470,000 元及前期开发成本损失3,601,31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