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1-11-15
新钢股份(600782)根据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0年)第十页“2020年5月13日,新钢股份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含税)人民币2.00元。19新钢EB的换股价格自2020年6月16日起由6.30元/股调整为6.00元/股。”能解释一下为何要减掉0.3元,而不是0.2元?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新钢集团可交债发行条款约定,本次可交债因派送现金股利换股价调整公式为:P1=P0×(S-D)/S其中:P0为调整前的换股价格,P1为调整后的换股价格,S为该次派发现金股利的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普通股收盘价,D为该次派发现金股利每股派发股利金额。可见可交债换股价格调整幅度与现金分红时的收盘价有关,自2020年6月16日起可交债换股价格由6.30元/股调整为6.00元/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