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会计师穷尽方法也无法表示意见,本人更无法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值得注意的是,这位公开表示对公司2021年财报“无法保证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公司董事,在2021年12月14日前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法人等职务。
作为公司董事,对自己此前担任董事长期间的公司财报“不保真”?总感觉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后背凉飕飕的。
这家公司是*ST辅仁。前不久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
耿直董事称对年报“无法表示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姜之华先生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姜之华先生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 号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我作为公司的董事,仔细阅读了该年度报告及附属文件,尤其是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主要为:
1、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及违规对外担保,其金额巨大,且无法评估其是否为准确数字及是否可回收;
2、公司存在大额诉讼及保全案件,无法判断其是否为准确数字及对财报的影响;
3、应收帐款金额巨大,无法判断其恰当性、是否可回收及对财报的影响;
4、审计范围严重受限;
5、借款的准确性、完整性无法判断;
6、期后事项对账务报表的影响无法判断;
7、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以上问题关乎公司生存及合法运营,年审会计师穷尽方法也无法表示意见,本人更无法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辅仁药业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附:辅仁药业2021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为否定意见
*ST辅仁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2021年实现营收15.12亿元,同比下降47.67%;归属净利润亏损31.99亿元,同比下降147.50%;扣非净利润亏损28.06亿元,同比下降309.08%;基本每股收益亏损5.18元。
2022年1-3月,*ST辅仁实现营收3.493亿元,同比下降29.30%;归属净利润亏损1.773亿元,同比下降360.83%;扣非净利润亏损1.811亿元,同比下降313.43%;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28元。
连续3年财报异常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对*ST辅仁(600781)2021年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辅仁承认,明年年报可能也是“无法表示意见”。
*ST辅仁已连续3年财报被出具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2020年年报分别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另外,深圳旭泰还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认为*ST辅仁在资金管理、印章管理、关联方往来及对外担保、销售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如,在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权利部门审议的情况下,向控股股东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4.8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有担保余额17.4亿元。
*ST辅仁承认,公司股票因公司2021年度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无法解决,公司明年年报可能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公司承认有两大退市风险
针对最近的股价异常波动,7月5日*ST辅仁发布公告,对风险进行提示,其中明确表示,公司股票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
公告称:公司股票于7月1日、7月4日、7月5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今年5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截止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同时,*ST辅仁承认,截至 2022 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和长期借款总额为 29.56 亿元。公司亏损金额较大,资金流动性困难,面临债务逾期无法偿还以及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的资金压力,同时涉及多起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