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云掌财经2023-09-25
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4名控制61个证券账户“坐庄”通宝能源的个人进行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1月5日至8月15日期间,李某、杨某、冯某、宋某四人伙同控制、使用李某等61个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和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影响通宝能源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2017年1月5日至8月15日期间,账户组有124个交易日交易通宝能源的股票。在这期间有50个交易日账户组存在对倒,占同期市场成交量的7.1%。最终,账户组上述交易亏损约149.07万元。最终,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李某、杨某分别处以110万元罚款,对冯某、宋某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4人共计被罚款2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