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1-11-30
友好集团公告称,与新疆友好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疆百盛公司”)及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新疆百盛公司控股股东,简称“百盛商业公司”)就本公司拥有产权的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668号总面积70811.97平方米的友好百盛购物中心商业房产签订《终止协议书》,终止前期签订的《租赁合同》,提前收回该商业房产。
友好集团表示,本次签订《终止协议书》,提前收回友好百盛购物中心商业房产,有利于公司后续利用该商业房产进一步完善自身零售网点布局,扩大公司商业主营业务规模优势,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因原《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根据《终止协议书》的约定,本公司需向百盛商业公司支付补偿款500.00万元,由此将减少本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