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6-28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ST新潮)近日收到了来自独立董事吴羡女士、刘军先生、赵庆先生共同提交的《督促函》。督促函提请ST新潮尽快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与外部专业机构的沟通以及与监管部门的联系等工作。此前,由于收到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相关规定,ST新潮的股票从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承诺将认真落实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各项要求,持续改善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