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富质点2023-05-29
广州农商银行起诉案
新潮能源怎么了?
近日,新潮能源被列入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案号为(2023)粤01执2856号,执行标的4264574306。
5月29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该执行信息仍可见。对于相关案件进展,新潮能源方面暂未回复邮件。
另据*ST中捷发布公告显示,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通过EMS送达的(2023)粤01执2856号《执行裁定书》文书。
根据公告,这份与新潮能源所涉案号一致,相关案件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包括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等17名被告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23年2月8日,新潮能源曾发布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州农商银行起诉包括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及自然人一案做出一审判决。
该公告显示,2022年2月,根据法院终审判决,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95,140万元的范围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债务的部分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案件受理费246452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4650200元,其中由新潮能源等3家公司分别在4787130.6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审案件受理费15898466.67元,其中由新潮能源等3家公司分别负担2642777.89元。
新潮能源在上述公告中表示,公司已基于一审判决结果,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以一审判决涉及的人民币1,593,645,217.67元的三分之一计提预计负债,即人民币531,215,072.56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此外,新潮能源还曾在上述公告称公司收到判决后,正在与专业律师就该案件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事宜,公司将继续通过合法渠道主张公司权利,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新潮能源2022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营收为93.57亿元,同比增长94.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28亿元,同比增长756.63%。
新潮能源主要产品为美国德克萨斯州低硫、轻质、高品质原油及其伴生天然气。公告称,公司在2022年立足对国际油气市场变化的科学研判,公司适时调整生产策略,加大油气开发力度,油气生产当量创历史新高。
2022年新潮能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74亿元,同比增长129.57%。财报显示,新潮能源美国子公司当年全额偿还循环信贷借款,并对高收益债进行了部分回购。2022年末,公司杠杆率(即有息负债余额与EBITDA的比值)指标低于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