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股票2023-04-04
4月1日,新潮能源发布新潮能源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详情如下:
申请人: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案由: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诉讼机构名称: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诉讼机构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公司曾于2023年2月2日收到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简称“牟平法院”)于2023年2月1日作出的(2023)鲁0612财保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停止执行2023年1月18日作出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禁止公司2023年2月3日上午3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次诉讼最新进展情况如下:本次(2023)鲁0612财保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解除牟平法院于2023年2月1日作出的(2023)鲁0612财保7号民事裁定对公司采取的保全措施。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