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3-02-02
新潮能源2月2日公告,公司今日收到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简称“牟平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申请人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向牟平法院申请行为保全,请求禁止新潮能源公司执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禁止新潮能源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申请人以办理行为保全责任保险提供担保。
牟平法院裁定被申请人新潮能源停止执行2023年1月18日作出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禁止被申请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3日上午8:3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交。
公司认为该《民事裁定书》对公司所做行为保全(禁止召开股东大会裁定)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公司将坚决依法维权。该诉讼系公司会议决议效力纠纷,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积极采取措施,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