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探长读财2023-02-02
新潮能源双头董事会问题由来已久,双方争议不断,引发媒体关注。
2023年1月30日,新潮能源董事会在北京召开媒体发布会,包括潘辉、肖义南、王进洲,傅斌、陈启航等多名董监高成员出席了此次会议。傅斌代表新潮能源董事会发表演讲,傅斌在讲话中称:新潮能源是中国资本市场上首个通过自行召集股东会、罢免原董监事会、选举产生新董监事会、并获得一审判决支持的上市公司。
“新管理层”迟迟无法接管新潮能源。
傅斌在讲话中大篇幅授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书内容,判决书第65页显示: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作出烟牟(经)立字〔2021〕11209号立案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案》第112条之规定,决定对“8.31”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立案侦查。目前,该案确定刘珂、范啸川、张宇等11名嫌疑人。
法院判决书显示,新潮能源管理层多名高管为刑案嫌疑人
傅斌援引判决书中来自各大证券法披媒体的函件内容,并指出当前媒体信披内容来自交易所,交易所内容来自董事会,当董事会拒绝披露或选择性披露时,股东权益即受到实质损害。
值得注意的是,傅斌提到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签发日期为2023年1月17日,按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要求,涉及股东大会决议之判决应及时公告,但截至目前,新潮能源并末公告上述判决书内容。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1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签发民间判决书的第二天,即1月18日,新潮能源公告称,将于2023年2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前进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及第十届监事会换届。
新潮能源“新管理层”代表傅斌在发布会上表示,新潮能源此时宣布改选,无疑是为董事会接管公司制造障碍。
傅斌称,“非法董事会”提名的刘珂、刘斌、范啸川三名董事候选人,以及现职工董事韩笑、董事会秘书张宇均为“8.31”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已被刑事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的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非法董事会”提名几位犯罪嫌疑人出任董监高,倘若出现双头董事会甚至多头董事会,受伤害最大的注定是数以万计的中小股民。
傅斌在讲话最后呼吁涉案人员悬崖勒马,配合侦查,而对于其余新潮能源员工则呼吁依法配合交接,同时,也寄望监管机构能出手制止提前改选。
新潮能源是一家A股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石油和天燃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当前市值约163亿元。2021年7月8日,新潮能源股东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决议,罢免刘珂、范啸川、程锐敏、张晓峰、徐联春、杜晶等6名董事以及刘思远、陆旭等2名监事,并选举产生了王进洲、潘辉、王兆国、黄刚、覃业贵、肖义南等6名董事以及吴玉龙、邵侃等2名监事。但因新潮能源原董事会拒绝配合,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任管理层始终无法接管新潮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