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2017年开始的违规担保案,掀开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能源”,SH:600777)两任董事长违规操作内幕。
华夏能源网获悉,7月21日,上交所下发了关于对新潮能源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珂等四位高管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原因是新潮能源2021年的业绩预告与实际情况差距过大,出现了信披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等违规行为。
而在三天前,7月18日,新潮能源原董事长黄万珍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黄万珍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原因是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就签订差额补足协议,更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被提起诉讼后才对外披露,情节严重。
黄万珍在新潮能源董事长的任内,因绕过审议程序签订差额补足协议导致其任期在2018年5月结束;刘珂则是自2018年6月开始担任董事长一职,任期至2023年结束。
连续两任董事长被上交所处罚、警示,均与一桩2017年的陈年旧案有关。梳理前前后后的时间线可以发现,这一案件与两任董事长的被罚有颇多离奇之处。
2017年6月,国通信托与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投资”)、广州农商行订立了一份总金额为25亿元的信托合同。
本来这份合同跟新潮能源没有关系,但这时第一件“离奇”的事情出现了。时任董事长黄万珍指示其他高管,绕过正规审议程序,让新潮能源与广州农商行签订了一份《差额补足协议》。
正是这份协议让两位董事长栽了跟头。
根据协议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广州农商行在任一信托合同约定的核算日未能足额收到信托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新潮能源应向广州农商行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这份协议规定的赔偿责任,到2022年2月份最终“暴雷”。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新潮能源应为华翔投资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该责任导致公司计提负债共计人民币5.31亿元。
原本,新潮能源披露的2021年业绩预告中,公司录得净利润8.5亿元,同比大幅提升。但这份赔偿判决,导致公司最终的净利润缩水至3.5亿元。
于是,第二件离奇的事情出现了。现任新潮能源董事长刘珂,既没有在披露业绩预告时对公司应对的诉讼案进行警示,又没有在判决结果出来后及时披露对业绩的影响信息,只是在两个月后对2021年业绩进行了修改。
按照规定对各类重大决策履行审议程序,并在任何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上及时披露真实信息,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基本义务。连续两任董事长在同一个事情上接连犯错,凸显出新潮能源治理能力和领导层职业水平存在严重问题。
华夏能源网注意到,新潮能源存在的问题不仅仅如此,更要命的是连绵不绝的大规模内斗。
先是刘珂联合中小股东,在2018年罢免了黄万珍;后是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等九位股东“故技重施”,在2021年7月8日自行召开股东大会,罢免刘珂等管理层,公司开始了又一轮内斗。
2021年7月22日,新任管理层进入新潮能源北京办公地点,要求被罢免的刘珂等高管履行股东大会决议,依法向新任管理层移交公章、证照等文件。在该要求遭到拒绝后,两派吵成一团,互相指责对方违规,场面一度十分混乱。
刘珂历任中金创新(北京)国际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中金创新(北京)国际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执行总裁”。因此,刘珂被视为是“中金系”的代表。
而自行召开股东会罢免刘珂的一派,有多名“德隆系”核心人士,被认为是“德隆系”的代表。围绕新潮能源控制权和管理权的交锋,也是A股资本市场两大派系之间的斗争。
新潮能源成立于1985年,是一家以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能源企业。公司总部位于北京,1996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7月13日,新潮能源发布上半年业绩预告称,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13.03亿元以上,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0亿元以上,同比增加330%以上。主要是因为公司油气产量同比有所增长,油气销售价格同比上升,导致主营业务利润同比大幅提高。
7月22日,新潮能源收报2.59元/每股,跌1.89%,总市值为176.13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