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亿欧网2021-08-10
8月10日下午,新潮能源常务副总经理、高管团队成员傅斌在该公司媒体见面会上表示,希望原管理团队的成员能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停止争斗,配合交接,期待能与各方携手合作,为新潮能源的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2021年7月8日,宁夏顺亿等9位股东自行在上海召开新潮能源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罢免刘珂、范啸川等6名董事及两名监事,并选举出新任董事及监事。新潮能源为此拒绝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内容。
7月21日,新任董监高成员和股东到新潮能源办公区所在的北京市金地中心大厦A座10楼,准备接管上市公司,但遭到现任董监高成员的拒绝。
8月5日,新潮能源发布公告称,7月8日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罢免决议,以及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及表决方式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上述决议。而此案已获法院受理,法院于8月9日召开听证会。
自2019年7月以来,新潮能源股东金志昌盛、上海关山、宁波善见、绵阳泰合等就曾多次联名提案,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多名成员。不过,最终均被现有董事会否决。
2021年4月26日,新潮能源发布公告称,现有董事会收到了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等9名股东提出的议案,要求罢免该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及现有监事会成员,但遭到了现有董事会的否决。
自2021年4月以来,上交所已多次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新潮能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依法合规协助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上交所还要求该公司相关股东应依法合规行使股东权利,不得通过不当手段影响生产经营稳定。
新潮能源成立于1985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以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能源企业。目前,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之职均由刘珂担任。
1996年11月,新潮能源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截至2020年末,第一大股东为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占公司总股本的6.39%,第10大股东持股占比2.08%。前10大股东之间的持股比例差距仅4.31个百分点,表明其各股东的话语权都不大,不利于公司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