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柿财经2024-03-26
3月25日盘后,广誉远(600771.SH)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山西证监局依法拟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张斌作出市场禁入的决定。投资者维权已开始,维权方式详见文末。
广誉远主要从事中药产品的生产、销售,拥有龟龄集、定坤丹、安宫牛黄丸、牛黄清心丸等百余种传统中药批准文号。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9.7亿元,同比增加18.16%,实现归母净利润0.92亿元,同比扭亏为盈。
此次处罚具体来看,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誉远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在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广誉远”)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况下,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上述情况导致广誉远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张斌作为广誉远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对广誉远披露的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张斌对广誉远的经营管理拥有决策权,直接管理销售业务,为实现业绩承诺,组织、决策、实施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达成“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利用公司“出库即确认收入”的会计政策提前确认收入,知悉山西广誉远未按规定记录销售费用或大量跨期记录销售费用,未勤勉尽责,是广誉远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另外,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傅淑红等6人亦为责任人员。
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嫌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山西证监局拟决定,对广誉远给予警告,并处以 800 万元罚款;对张斌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罚款;对傅淑红等6人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810万元的罚款。另由于张斌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山西证监局拟决定,对张斌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广誉远(600771.SH)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17年3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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