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网2022-12-01
*ST运盛12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决定对公司、翁松林、申西杰、张慧辉、童霓、王良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并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