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洲际(600759.SH)今日收报2.48元,涨幅1.64%,总市值102.90亿元。
ST洲际于1月12日披露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1月12日停牌1天,2024年1月15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洲际”变更为“ST洲际”,股票代码不变,仍为“600759”,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告显示,因公司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于2024年1月2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上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上交所于2024年1月11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0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9月2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洲际”变更为“*ST洲际”,股票代码不变,仍为“600759”。
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琼01破3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鉴于公司因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于2024年1月2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上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1月11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六)规定的“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已于2022年4月2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于2023年4月26日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消除后,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六)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ST洲际2023年10月19日披露重整计划(草案),2023年4月6日,上海中曼以洲际油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对洲际油气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整申请受理前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年4月20日,为准确识别洲际油气的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海口中院决定在破产申请审查期间对洲际油气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洲际油气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2023年9月20日,海口中院裁定受理上海中曼对洲际油气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洲际油气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洲际油气的企业法人性质及市场主体资格不变,仍是一家在上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不变。
本重整计划以洲际油气现有总股本2,263,507,518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8.3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约1,885,501,762股股票,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4,149,009,280股。前述1,885,501,762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均用于本次重整,其中:802,168,428股转增股票用于抵偿洲际油气的债务;1,083,333,334股转增股票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重整投资人受让前述股票所支付的现金对价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各类债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有财产担保债权将在担保财产变现价值范围内优先受偿;超出担保财产变现价值的部分,按照普通债权调整与清偿。
2023年12月30日,ST洲际披露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3)琼01破3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海口中院裁定确认《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完毕全部重整投资款共计人民币1,712,351,503.13元,其中认购转增股票对应投资款合计1,300,000,000.00元,兜底承接洲际油气所持有的拟处置资产的对价412,351,503.13元。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263,507,518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8.3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885,501,762股股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2日(详见公告编号:2023-078、2023-079号)。2023年12月25日,公司通过查询获悉,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相关转增股份已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