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1-09-30
9月30日,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指出,厦门国贸控股子公司由于业务开展的需要,于货物报关通关时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投保关税保证保险。根据关税保证保2险项目协议约定,公司为关税保证保险项目投保人就关税保证保险项目提供担保,其中为中银保险的投保人担保的限额为10亿元,为中国太保的投保人担保的限额为6亿元,为阳光保险的投保人担保的限额为1亿元,合计担保限额为17亿元。公告并披露了被担保人名单。
因业务开展的需要,现需在上述担保限额内新增被担保人。本次担保金额包含在2021年8月11日公告的关税保证保险项目担保限额17亿元人民币内。新增被担保人包括厦门国贸化纤有限公司、厦门宝达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国贸实业有限公司、厦门国贸盛屯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国贸化工有限公司、金盛兰国贸矿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1年8月31日,厦门国贸担保发生总额784.09亿元,担保余额335.15亿元,其中,为本次新增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余额17.60亿元。
截至2021年8月31日,厦门国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35.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27.96%。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308.5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1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