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4-04-01
近日,上海实业发展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金额850万元。公布的违法事实中显示,上实发展连续六年的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监管局所公布的违法事实主要有三条:
第一,上实发展涉嫌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上实发展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实龙创智能科技股份公司应收类账款存在不可回收等风险,而发生经营业绩亏损;
第二,上实发展涉嫌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此前,上实发展及其子公司上海高阳宾馆有限公司曾与上海市虹口区土地发展中心签订《东大名路 815 号(部分)、87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框架协议》,约定土地收储范围等事宜,产生利润金额为 9.03 亿元,上实发展未对其进行及时披露;
第三,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虚增收入2.0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0.56亿元;2017年虚增收入6.7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43亿元;2018年虚增收入12.7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02亿元;2019年虚增收入8.6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0.71亿元;2020年虚增收入14.9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42亿元;2021年虚增收入2.05亿元。
最后,上海监管局对上实发展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
对上实发展董事长曾明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对上实发展子公司上实龙创时任董事长曹文龙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并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上实发展时任副总裁、财务总监袁纪行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
对公司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徐晓冰给予警告,并处以 210 万元罚款;
对上实发展时任总裁、董事唐钧给予警告,并处以 210 万元罚款;
对上实发展时任副总裁、董事汪良俊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对上实发展时任副总裁、上实龙创董事郭伟民给予警告,并处以 75 万元罚款。
上实发展董事长是曾明,1970年出生,曾任上海市公路管理处副处长,上海市沪崇越江通道筹建处副主任,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处长、建设运营管理处处长,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建设市场监管处处长,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管理办公室主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副总经理,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董事局主席及执行董事、上海城开集团董事长等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