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证网2021-12-15
华远地产12月14日晚间公告,拟于12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华远地产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公司党建相关工作,公司拟对《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据公告,以章程第十条为例,原“第十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修改为“第十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从管理费中列支。”
此外,新增章程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