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你单位提交的《 关于办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项目及配套工程取水许可的申请 》(山焦焦化股字〔 2023〕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324万t/a焦化项目及配套工程 位于 临汾市 洪洞县明姜镇明姜村东 。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以 晋工信化工函〔 2021〕184号文同意焦炭产能由270万t/a调整为 324万t/a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国经贸投资〔2001〕1013号文准予 30万t /a 焦油加工项目 立项,山西省经济委员会以晋经投资字〔2006〕120号文、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晋经信投资字〔2011〕443号文对32万t/a甲醇项目予以备案,山西省发改委以晋发改备案〔2007〕387号文对10万t/a粗苯精制项目予以备案,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晋经信投资字〔2010〕522号文、洪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洪经信审字〔2016〕5号文对 焦炉配套干熄焦改造项目予以备案,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 浓盐水提盐项目 核发《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141062-77-03-023148)。项目现生产规模为324万t/a焦化、30万t/a焦油加工、32万t/a甲醇、10万t/a粗苯精制及201585.12MWh/a干熄焦余热发电。
2020年9月18日,山西省水利厅为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编号B141024S2021-0100),取水量855.4万m 3 /a,水源类型为地表水,有效期至2024年11月7日。现因项目生产规模、取水量等发生变化,建设单位重新申请取水许可手续。
二 、 同意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霍泉地表水 。批复 项目 总 取水量 853.0 万 m 3 /a ( 含 焦炭项目 541 .0 万 m 3 /a、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 3.8 万 m 3 /a、 甲醇项目 166.6 万 m 3 /a 、焦油加工项目 44.6 万 m 3 /a 、粗苯精制项目 97.0 万 m 3 /a) ,其中:生产取水量 843.2万 m 3 /a ( 含 焦炭项目 535.2 万 m 3 /a、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 3.7 万 m 3 /a、 甲醇项目 164.7 万 m 3 /a 、焦油加工项目 42.7 万 m 3 /a 、粗苯精制项目 96.9 万 m 3 /a),生活取水量9.8万m 3 /a( 含 焦炭项目 5.8 万 m 3 /a、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 0.1 万 m 3 /a、 甲醇项目 1.9 万 m 3 /a 、焦油加工项目 1.9 万 m 3 /a 、粗苯精制项目 0.1 万 m 3 /a) 。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 、 同意该项目 生产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临汾市洪洞县广胜寺镇圪垌村霍泉海池(坐标:东经 111°48′5.9″、北纬36°18′8.5″),通过加压泵站及输水管道送至生产生活用水点。
四 、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 在线 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 、 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 “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 报送 实际用水量。
六 、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在领取新的取水许可证时 ,你单位编号B141024S2021-0100的取水许可证应按程序予以注销。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 建设单位应 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 并 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 项目 水资源论证报告 书 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洪洞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 : 陈喆 ( 03 51 - 7731 867 )
山西省水利厅
202 3 年 8 月 1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临汾市水利 局、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洪洞县水利局 、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