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2-10-31
山西焦化(600740.SH)今日发布关于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的公告。
山西焦化董事、财务总监王晓军自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1月1日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满三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3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即日起公司董事长李峰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