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5-17
5月17日消息,新华锦公告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聘任刘亭亭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亭亭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刘亭亭,女,1990年1月出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顺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本会计,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主管,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卫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3年12月至今就职于新华锦证券部,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