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日报2023-11-02
11月2日晚间,爱旭股份发布公告称,2023年11月2日,公司为子公司珠海富山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爱旭”)、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办理的综合授信等业务合计提供6.4087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穗银珠海最保字第0153号)),为珠海爱旭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1.0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编号:PYHZ0120230141(YB)),为浙江爱旭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5.4087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