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网2021-11-15
11月13日,爱旭股份发布公告称,受多重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下滑,为切实保障重组业绩承诺的履行,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经与相关业绩承诺方充分沟通,除陈刚、义乌奇光、天创海河基金及珠海横琴嘉时外的其他业绩承诺方,即江苏南通沿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疌泉金茂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天诚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段小光、谭学龙、邢宪杰等7位股东,承诺自愿放弃第一期可解锁限售股中2020年度业绩承诺所对应的限售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并将这部分限售股的锁定期延长至第二期解锁条件生效时再解锁,仅保留2019年度业绩承诺所对应的限售股的解锁权利。
根据调整后的解锁条件及方式来测算,相关业绩承诺方可申请解锁限售股数量为1479.3950万股,较调整前可申请解锁限售股数量减少1675.6095万股。
公司表示,相关业绩承诺方主动放弃部分限售股的解锁并延长锁定期,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也是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支持,有助于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加强公司与重要股东之间的长期合作,增强资本市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当期经营损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