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8-08
上交所8月8日下发关于对中国高科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鉴于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齐子鑫,时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朱怡然予以通报批评。
经查明,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0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定期报告反映公司经营、财务情况,是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但公司收入、成本存在分期不准确,导致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影响投资者知情权。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董事长齐子鑫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朱怡然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及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2人违反了规定及其做出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