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4-01-26
1月26日,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该公司已决定为其全资子公司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质押担保。
此次担保与新世纪连锁与宝洁(中国)营销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相关。
根据公告,新世纪连锁与宝洁公司签订了销售协议,约定付款方式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于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重庆百货,因此,经三方协商,决定签订质押担保合同。
重庆百货将为新世纪连锁提供1000万元的质押担保,并将同等金额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宝洁公司。
本次担保并未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截至主合同项下被担保人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