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2-03-09
3月9日晚间,祁连山(600720,SH)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县祁连山)收到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漳县祁连山需向定西市政府支付3651.64万元的生态损害赔偿金,这将影响祁连山2021年年度业绩,致其税前利润相应减少。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裁定书所涉及的“破坏生态环境一案”曾在2020年被自然资源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例,原因是漳县祁连山长期越界开采。
生态环境部相关通报称,漳县祁连山“甚至弄虚作假披‘迷彩服’来营造已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假象,生态破坏问题十分突出”。而在此前,该涉事公司也曾多次因环境保护问题被处罚。
违法开采长达十年,弄虚作假“骗取社会荣誉”
漳县祁连山破坏生态环境一案要追溯到2020年。
2020年9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漳县祁连山苟家寨石灰岩矿长期越界开采,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通过披“迷彩服”来营造已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假象。
根据当时的通报,自2013年起,漳县祁连山在苟家寨石灰岩矿采矿权范围外越界开采约36公顷,越界开采范围面积达采矿权范围的两倍,违法开采石灰石1400万吨。
同时,自2011年以来,漳县祁连山开采粘土全部在盐井乡灯笼坪粘土矿的矿权范围之外,已开采面积约4公顷,开采粘土约97万吨,开采区域生态损毁严重。
2013年至2016年间,因越界开采问题,漳县祁连山先后3次被漳县国土资源局处罚。但生态环境部表示,漳县祁连山每次罚款都是一交了之,“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要求置若罔闻,违法开采屡禁不止”。
更令生态环境部所不能容忍的是,漳县祁连山在长期违法开采且未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情况下,用给矿山披上“迷彩服”的办法营造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假象。通过瞒报、虚报等欺骗手段,使下属苟家寨石灰岩矿于2020年1月列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骗取社会荣誉,性质恶劣”。
2020年11月4日,漳县祁连山被自然资源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例。2021年2月,该公司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漳县祁连山也因此面临惩罚性赔偿。根据披露,向定西市政府支付的3600余万元生态损害赔偿金中,主要包括期间服务功能损失费用、鉴定评估费以及惩罚性赔偿费用,其中,惩罚性赔偿费用以补偿性恢复费用(期间服务功能损失)604.39万为基数,按乘以5倍方式,最终确定为3021.95万元。
持续多年屡涉环境风险,祁连山加强环境信披管理
作为全球最大的建材制造商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企业,祁连山是国家支持的12户重点水泥企业之一,也西北地区特种水泥生产基地,甘青藏省区水泥工业的龙头企业,旗下“祁连山”牌水泥曾被用于各种大型重点工程。
漳县祁连山也是甘肃省重点建材工业企业,该公司在2016年曾被甘肃省环保厅评为甘肃省环境标准化建设“A级”单位,但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漳县祁连山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19年,漳县祁连山被漳县安监局处罚款,同时被责令矿山排土场停产停业,限期整改,时任总经理黄继德也被处罚。
根据公告披露,2011年至2020年10月期间,漳县祁连山未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漳县苟家寨林地内违法开采石灰岩矿,致使563.85亩林地用途发生改变,漳县自然资源局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400多万元。
每次被罚,相关损失都会直接影响当期税前利润,上市公司也开始加强对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去年12月,祁连山发布了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应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环境信息的提供、审批及发布,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和责任追究机制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