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监会2023-08-28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邵阳:
经查,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热电或者公司)2022年度存在以下问题:
一、时任董事长超越相关规则规定权限履行职责;
二、控股股东大连洁净能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组织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聘工作;
三、控股股东能源集团内控法务部组织开展大连热电及其子公司的内审工作;
四、时任总经理王杰薪酬由控股股东能源集团发放。
大连热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2〕2 号)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八条关于董事会、董事长、经理职权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规定,违反了《关于上市公司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22号)第二条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取酬的规定。时任能源集团董事长、大连热电董事长邵阳是上述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大连热电及邵阳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积极完善公司治理合规性,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并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大连证监局
2023年7月10日
关于对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邵阳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pdf